【轉知註冊組公告】110學年度轉系、所申請公告(改由線上申請)
110學年度轉系、所申請公告(改由線上申請)
有關110學年度轉系所申請,因疫情關係,將申請流程改為線上,請申請學生檢附以下2個檔案,依申請系所(第一志願)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註冊組承辦人辦理(各系所承辦人EMAIL請參考註冊組網站)。
壹、申請表寄給註冊組需檢附檔案:
檢附檔案
★電子檔1:學生登入「校務資訊系統」→轉系所申請,將申請書存成電子檔pdf.。
★電子檔2:已獲系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主任(所長)同意轉出的對話紀錄email電子檔。
a.大學部學生,原就讀系導師及系主任(或其授權人)。
b.研究生為原就讀系/所/學位學程指導教授及系主任(所長或其授權人)。
為避免系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主任(所長)遲未處理email,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主任可授權給系辦職員處理系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主任(所長)審核是否同意及蓋章的部分
主旨格式:學號/姓名/申請系所(第一志願)。
例如:109999001/清○○/申請科管院學士班
註冊組承辦人電子郵件:請依申請系所第一志願,收集好上述完整資料後,於5月18日至6月15日期間寄送給註冊組各承辦人。
請學生自行主動聯繫系導師(指導教授)、系主任(所長)或授權人轉出審核結果,逾期不受理。
例如:申請第一志願為科管院學士班、第二志願為中文系,請寄送給負責科管院之承辦 溫秀雲 hywen@mx.nthu.edu.tw
各系所承辦人EMAIL: 註冊組網站
學生備妥完整申請資料送給註冊組承辦人後,將於5天內回覆學生收到確認信,若學生沒收到信件,請主動聯絡註冊組承辦人。
貳、個別審查資料寄給轉入系所說明:(有第二志願者亦應備妥後寄送第二志願轉入系班)
各轉入系所班有個別要求的審查資料者,請一律以email方式寄送各系所辦承辦職員。
若資料有教授推薦信,請告知推薦的教授需直接將推薦信掃成pdf檔。
請註明被推薦的學生姓名、擬轉入系所年級等資料後,直接email給轉入系所班辦職員。
(個別要求的資料有成績單者,學生不用自備,註冊組會直接提供給系所。)
各系EMAIL: http://tel.net.nthu.edu.tw/nthusearch/
所需審查資料請參考前次轉系公告:http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11-205647,r219.php?Lang=zh-tw